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176章

作者:清欢百味字数:1942更新时间:2024-03-12 15:45:17
  不就是娱乐性质的比赛嘛-lra撑着脑袋盯着屏幕,微微扬起下巴一副傲气十足的模样。
  那不……有手就行!
  原本非常笃定的小朋友在看到平台方抽签决定分配的结果时,笑意僵在了唇角,队长……在他的对面,而且……跟队长同队的还有这个平台的一个女主播。
  为了娱乐效果开始连麦时,因为lra跟noah坐在一起的位置非常靠近。所以能够非常清楚的听到那个女主播跟队长说了什么。
  “noah,我一直都很仰慕你,算是你的粉丝哦。”
  娇俏的女声,让lra的脸色瞬间就黑沉如锅底。
  第147章:毒舌noah,烬烬帮我把这玩意儿送回泉水泡澡
  noah正在调整耳机的手在听见这个女声时微微一顿,随后下意识的扭头,看着臭着一张脸的小朋友,无声的弯唇。
  “lra,我可是你的粉丝,等会儿开始打的时候,让让我。”
  刚刚本来就是在调整耳机,现在noah干脆把自己的耳机给摘了下来,打算在比赛开始之前都不戴上。
  的确,小朋友吃醋的样子很可爱。但是如果真的将烬烬给惹毛了,等会儿这小祖宗生起气来还是得哄。
  更何况,noah认为,在一段感情中忠诚是最基本的一件事情,给足自己家里头的小朋友安全感,更是自己身为伴侣应该做的事情。
  “你才不需要我让呢。”
  lra注意到了队长的动作后,却控制不住还是觉得有些生气,皱着小眉毛说出了这句话来,随后打算戴上耳机不理队长。
  纵使楚辞同学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lra自己心里面是满意的。但是并不妨碍他因为这件事情有些小脾气。
  “不行,得让。”
  noah察觉到烬烬又想在生气的时候把自己缩到一个乌龟壳里来,刚好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位置挨着,伸出手随后拿掉烬烬的耳机,安抚的揉了揉他乱糟糟的头发。
  “我说不就是不!”
  lra虽然的确打了不少法师的国服,但是如果要跟队长成为对手,到底能打成什么样子他还是非常清楚的。
  打不过队长是真的,不管是单挑还是其他都打不过,其余人没有办法打破的神话他也不在例外之中。
  “小孩,真不听话。”
  noah无奈的叹了口气,在经理说跟对面直播平台已经交涉好,要准备开始比赛时,才最后一个戴上了耳机。
  “才没有不听话。”
  在队长戴上了耳机之后,lra用带着几分小委屈的声音嘟囔着,哪里就有不听话了,明明是非常乖的!怎么可能会不听话呢!
  “打bo3,lra我来辅助你?”
  “好呀好呀。”
  恰好弥崽跟lra他们两个人在同一个队伍里,弥崽非常清楚。在队长在他们对面的情况下,自己如果拿中路的话,按照队长之前对c位残酷无情的手段,他能直接被打自闭。
  所以,为了保险起见,自己还是乖乖的跟在lra后面蹭一蹭吧。
  其余的事情弥崽不能保证,但是唯独确定的是,自己跟在lra的屁股后面打辅助,被击杀的次数一定是最少的。
  如果队长并不是像他所猜测的那样,对lra开始冷酷无情的话,那等这一次的比赛结束之后,他就去超市买几个比较大的榴莲回来,友情赞助给lra。
  其实他们这些打电竞的,其余的东西或许少。但这用坏的键盘是不少的,主要还是弥崽觉得,像他们队长这样的男人,区区键盘实在是配不上队长尊贵的身份!
  所以,为了保险起见,还是得给他们队长安排一个非常符合队长尊贵身份的榴莲。
  如果不是因为弥崽自己心里面也清楚,lra还是会心疼他们队长的,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给lra安利一下惩治男友的神器玻璃渣,跪上一次保证以后都乖乖的听话。
  “拿瑶跟着我吧。”
  “好嘞。”
  弥崽这句话答应的格外干脆利落,他就属于那种一看就能上大分的人,只要是队友能够带躺,在他玩中路的时候如果是必要的话那自己可以不吃兵线。
  同样的道理,只要lra能够带飞,别说是让他玩瑶瑶公主了。就算让他变成瑶瑶公主都不是不可以。
  因为是偏向于娱乐性质的比赛。所以两边都没有ban位,进入了加载页面后,才发现对面的辅助居然也是瑶,noah居然没有玩他自己最擅长的打野位置,而是带了闪现走的对抗路。
  不过,没有选择他最为出名的老虎,而是拿了一个橘子。
  因为戴上了隔音耳机之后,他们都听不到对方的内容,正在专心思考怎么打的lra完全没有想到,他家队长之所以没有拿自己最喜欢的老虎,原因就在于开局选择英雄时。
  noah之前用自己没有戴耳机将这件事情给草草敷衍过去了。但是现在都已经要开始打了,连麦时自己做的太明显也不合适。
  所以,那个女主播就像是牢牢的抓住了他的这个弱点一样,一直在那里喋喋不休,吵的noah烦的恨不得扔掉手机就走人。
  “哇哦,noah这是要拿老虎吗?不知道人家可不可以拿大乔乔跟着大脑斧鸭,人家超级想要骑大脑斧的呀。”
  noah在听见她用那种声音跟自己说话时,原本预选的老虎直接果断的锁定了一个橘子,烦躁的询问道:
  “你们主播现在是吃不起饭了吗?”
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